生猪期货交割教程13-生猪期货交割中客户注意事项(上)

2023-04-10 8:18:59 生猪期货交割 期货哥

生猪期货交割中客户注意事项(上)

1.提货客户及交割猪场在规定到达日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是提货客户的生猪运输车辆应在规定到达日到达约定的洗消点,经现场检验人员通过DCE移动交割App、执法记录仪等方式确认后,即视为按时到达交割猪场。

二是提货客户应提前与交割猪场进行沟通,了解并遵守交割猪场的洗消流程与生物安全要求,提货车辆在到达交割猪场洗消点前应达到净车状态,即无明显猪粪、猪尿、猪毛等污物。

三是交割猪场在对车辆检测、清洗、消毒前应查验提货人信息,包括提货客户人员委托书、介绍信、身份证、提货客户所在单位证明、提货密码或提货通知单等信息和文件。

四是交割猪场在提货客户车辆、进场人员非瘟等疫病检测为阴性,并完成待交割生猪6小时控食后开始发货。

五是若提货客户或检验人员检测出非瘟等疫病阳性,则应按照交割猪场的生物安全要求进行重新洗消或更换人员;检验人员在后续采样过程中应留取检测样品,以备核查,若仍未通过非瘟等疫病检测,提货客户可通过执法记录仪、手机等方式与猪场内人员进行视频连线,对交割生猪进行挑选和检验;交割完成后由检验人员将后续检测样品送至交易所指定的、具备相关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生猪运输车辆非瘟检测为阳性应如何处理?

生猪运输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动物防疫要求。若提货客户的生猪运输车辆非瘟检测结果为阳性,则应按照交割猪场的生物安全要求进行重新洗消,若仍未合格则须通知提货客户更换车辆。若须更换车辆,则提货客户应向交割猪场重新提供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相关信息,猪场应立即重新申报检疫;提货客户的实际到达时间也应重新记录,以符合检疫要求且与交割生猪重量相匹配的生猪运输车辆到达指定地点为准;同时检验人员应对后续更换的生猪运输车辆的检测样品进行封样和保存,用以后续核查,交割猪场应予以积极配合。

3.交割猪场应在何时完成生猪交付?

提货客户在规定到达日到达交割猪场的,交割猪场应当自提货客户到达交割猪场之时起48小时内,完成符合日发货速度相关规定的期货生猪交付。

4.实际生猪交付中的溢短应如何结算?

生猪最小交割单位为16吨(1手),每个交割单位的生猪溢短不得超过±1吨,对于不足或多余部分:

若是仓单交割,则提货客户应与交割猪场自行结算相应价款,价款=(生猪价格+非基准交割仓库与基准交割仓库的升贴水+平均体重质量升贴水)×溢短重量,其中生猪价格、非基准交割仓库与基准交割仓库的升贴水取标准仓单注销日的当月合约结算价和相应升贴水;若标准仓单注销日的当月合约已摘牌,则取当月合约一次性交割的交割结算价和相应升贴水;若当月不是合约月份,则取前一合约月份一次性交割的交割结算价和相应升贴水;

若是车板交割,则提货客户应与卖方客户自行结算相应价款,价款=(生猪价格+指定车板交割场所的升贴水+平均体重质量升贴水)×溢短重量,其中生猪价格、指定车板交割场所的升贴水取配对日的交割结算价和相应升贴水。

5.交付的生猪应如何称重?

生猪重量以交割猪场地磅或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检重为准。生猪质量检验应以16±1吨为一个批次进行组批,不足一个批次的按一批检验,每次检重设备称重的生猪不超过15头。

6.交付的生猪应如何进行检验?

一是生猪的外观、单体体重检验,应当在称重过程中进行。在称重过程中,提货客户经目测认为某头生猪的外观或者单体体重不符合标准品要求,可以提出检验申请。对于提货客户主张,交割猪场认可的,则按照提货客户主张处理;不认可的,由交易所委托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以该检验结果作为处理的依据。

二是一个检验批次内,若提货客户对外观/单体体重提出检验申请后,经检验累计两次符合标准品要求,则提货客户不得再对该检验批次内的其他生猪外观/单体体重提出检验申请,该部分生猪的外观/单体体重按照标准品处理。提货客户在提出检验申请时,应明确检验申请的项目。

三是生猪外观、单体体重检验,应当在称重过程中进行。称重时未提出疑义,即视为符合生猪交割要求,生猪装载至运输车辆后并交付动物防疫合格证明后才发现疝气、脓包或肿块,不得再有争议。

四是如提货客户提出进行检验申请的生猪因交割猪场操作失误而无法开展,则该头生猪按照提货客户主张的检验申请的项目进行质量贴水。

7.生猪在交付过程中出现应激应如何处理?

交付过程中个别猪只出现应激反应或无法自行上车的,则该猪只暂缓交付;若出现应激情况的猪只在本批次生猪交割完成前恢复正常并可自行上车,则视为可以正常交付。

8.生猪交付过程中出现死亡应如何处理?

生猪期货交割过程中,生猪装载至运输车辆后死亡,但交割猪场尚未向提货客户交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则死亡生猪所属权仍在交割猪场。交割猪场可选择调换,也可以与提货客户协商扣重、扣费,不计入本批次交割生猪总重与均重,由该死亡猪只产生的单体体重、外观质量升贴水也应予以扣除;若交割猪场已向提货客户交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且该检验批次的生猪已完成装车的,则死亡生猪属于提货客户,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提货客户承担。死亡生猪不得离开交割猪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9.完成生猪装车后,在场人员还有哪些环节需要完成?

第一,每批次交割生猪完成装车后,交割猪场应向检验人员交付检疫合格证明。检验人员应至少绕车两周,检查是否存在生猪应激死亡的情况,确保无死亡生猪离开交割猪场。如无相关情况,检验人员应在DCE移动交割App上传磅单及检疫合格证明后,将检疫合格证明交付提货客户。

第二,完成交割生猪装车并交付检疫合格证明后,提货客户应向交割猪场交付加盖公章的提货质量数量确认书或由委托人对交割生猪数量、质量进行书面确认后离场。未能按照上述要求,及时进行书面确认的,按照提货客户恶意拖延、阻碍导致交割猪场无法正常交付生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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